国务院为卡友发声 点名批评对司机乱处罚乱收费等现象

时间:2020-12-03

 2020年10月,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的统一部署,14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督查发现,目前货运行业中存在的违规设置限高杆问题整改不力、对货运行业以及司机等乱处罚乱收费、强制“油改气”车辆淘汰等现象,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于近日通报了有关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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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新吴区交管部门违规增设货车注册登记审批条件




无锡市新吴区交管部门违反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关于机动车注册登记程序和所需材料的有关规定,要求物流企业填写《机动车使用性质信息核准表》、《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采集表》并经交管、运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才能办理货车注册登记业务。交管、运管部门审核过程中,共要求企业提供25项材料,远超规定所需的材料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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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隆尧县交通运输局违规设置车辆营运证审验条件


据中国政府网11月25日刊发的官方通报,河北省隆尧县交通运输局违规设置车辆营运证审验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车辆营运证年审的程序和条件作了明确规定。



但隆尧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3月发布的《关于开展营运车辆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提出,“8月底前未安装OBD监控终端的车辆不再办理营运证件审验业务”,违规增设营运证审验条件。车主需自费1600元至2650元安装OBD监控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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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道路运输管理所违规增设营运证年审前置条件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提出,在车辆审验时,不再查验车辆二级维护凭证。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已将机动车维修经营由“分类许可”修改为“分类备案”。



然而,渭南市临渭区运管所以规范营运车辆电子档案为由,强制要求该区内货运车辆按期开展二级维护,并将其作为营运证年审的前置条件。自2019年7月起,要求辖区内拟开展二级维护的维修企业向运管所提交申请,运管所现场查看批准后才能开展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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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 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对违规设置限高杆问题整改不力


今年10月国办督查室通报河北山东河南等地违规设立限高设施和检查卡点严重影响货车通行问题后,有关地方抓紧开展摸底排查和清理规范,取得良好整改效果。但仍有少数地方整改不彻底,严重影响货车通行效率和道路交通安全。



督查发现,邢台市邢州大道往京港澳高速方向的道路两侧仍设置有限高杆,进市区方向限高2.4米,出市区方向限高2.8米;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东高速公路出口通往县城的道路上,2公里距离内设置了4处2.2米的限高杆。

两地均违反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关于“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净高。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米,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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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宜川县 交警执法行为不规范


督查发现,陕西省宜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秋林、云岩中队在309国道、242国道设卡拦截过路货车,在既不告知违章事项、也不纠正违章行为的情况下随意开具罚单。近期交过罚款的可直接通过,1张罚单有的“可保10天”、有的“可保1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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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西咸新区 通过锁定车辆档案强制“油改气”车辆淘汰


西安市、西咸新区交管部门在没有政策依据的情况下通过违规锁定“油改气”车辆档案、限制车辆交易年审等方式,强制车主报废车辆或将相关车辆过户到其他地区,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截至督查时,西安市、西咸新区分别有1058辆、625辆“油改气”车辆因老旧燃气车淘汰工作被锁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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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两检合一”政策落实到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货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合并,俗称“两检合一”,做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方便货车司机年检和年审。

河南督查组在许昌市暗访时发现,“两检合一”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强制指定检测机构、违规乱收费等问题。导致货车司机和企业误工误时,成本增高。下一步督查组要求当地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两检合一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清理乱收费,减轻物流行业负担。